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ZJJS-********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年度溫州市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隊職工療休養(yǎng)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 序號 | 更正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 1 | 第三部分采購需求更正 | 序號4、寧波、舟山、衢州-五日:▲必排景點:紅色教育基地-鎮(zhèn)海海防紀念館、天一閣、方特、舟山普陀山、南沙、沈園、烏石塘、江郎山、龍游石窟、桃源七里 | 序號4、寧波、舟山-五日:▲必排景點:紅色教育基地-鎮(zhèn)海海防紀念館、天一閣、方特、舟山普陀山、南沙、沈園、烏石塘 |
| 2 | 第三部分采購需求更正 | 序號6、四川阿壩-七天:▲必排景點:紅色教育基地-阿壩州汶川特別旅游區(qū)、九寨溝景區(qū)(含觀光車)、若爾蓋花湖、和平塔、黃龍風景區(qū)(含上索道)、九曲黃河第一灣、四姑娘山、達古冰川 | 序號6、四川阿壩-七天:▲必排景點:紅色教育基地-阿壩州汶川特別旅游區(qū)、九寨溝景區(qū)(含觀光車)、若爾蓋花湖、和平塔、黃龍風景區(qū)(含上索道)、九曲黃河第一灣、達古冰川 |
| 3 | 第四部分 擬簽訂的合同文本 | 5、付款方式:當次旅游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至當次費用的**%,剩余**%待所有路線完成且無爭議后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乙方應先行向甲方提交與應付款等額的增值稅發(fā)票,否則甲方有權延遲付款,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 5、付款方式:為切實減輕供應商履約壓力,合同簽訂后,甲方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備實施條件后7個工作日內預付合同總額**%,后續(xù)按乙方服務進度支付,待服務進度至**%時,收到乙方發(fā)票后7個工作日以內支付至合同總額的**%,直至**月末乙方完成全部完成服務并通過甲方驗收后,甲方收到乙方發(fā)票7個工作日以內支付待結算尾款。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采購文件第三部分采購需求中標注“▲必排景點”為療休養(yǎng)路線中要求的所有景點必須安排。本次更正公告的內容作為采購文件要求中的組成部分,與采購文件要求具有同等效力,采購文件要求與此公告有沖突的,以此公告為準,采購文件要求有類似相同內容的均做相應更正。
四、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溫州市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隊
地 址:溫州市鹿城區(qū)溫州大道****號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梁女士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
質疑聯系人:梁女士
質疑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浙江金穗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溫州市鹿城區(qū)車站大道**號金鱗花苑商務樓三樓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王志楷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7
質疑聯系人:李奔
質疑聯系方式:****-********
3.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
名 稱:溫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jiān)管處
地 址:溫州市鹿城區(qū)繡山路**9號
傳 真:/
聯系人 :項先生、蔡女士
監(jiān)督投訴電話:****-********、********
采購文件內容修改,具體詳見更正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