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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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資金現(xiàn)金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2,**5.**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CQFJSGZHPG[JS]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重慶市沙坪壩區(qū)東部核心區(qū)早期人防工程排危升級改造項目(二期) 澄清通知 各投標人: 針對招標文件第三章 2.2.2(2)商務部分評分標準 “人員職稱(或執(zhí)業(yè))證書” 中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職稱(或執(zhí)業(yè))證書不參與商務評審)” 條款,現(xiàn)澄清如下: 原條款所指 “不參與商務評審” 的情形,僅限定于投標人提供的證書僅滿足資格審查要求,但未達到商務部分評分要求的情況。若投標人提供同一人員的同一本證書或不同證書,同時滿足資格審查要求與商務部分評分要求,則該證書可參與商務評審,并按對應標準計分。 本通知不改變投標文件制作的實質(zhì)性要求,投標截止時間不作調(diào)整。招標文件內(nèi)容與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項目業(yè)主: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國防動員辦公室 招標人:重慶旭辰產(chǎn)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重慶天驕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 6 年 1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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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