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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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萬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萬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1、回復投標人問題如下: (1)請問提供相關行政主管單位證明文件和社保繳納憑證是否可以使用事業(yè)單位人員作為項目經(jīng)理以及項目其他管理人員? 回復:事業(yè)單位人員,屬于客觀原因無法提供養(yǎng)老保險金繳費證明。若項目負責人屬于事業(yè)單位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人事組織或編制主管部門出具的人員編制核準證明材料。否則一律按未提供養(yǎng)老保險金繳費證明材料處理。上述材料須上傳至投標文件中,否則將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約定。 (2)請問投標人資質等級及范圍中寫的“自然資源部或原國土資源部頒發(fā)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是不是指自然資源部門或原國土資源部門頒發(fā)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 回復: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2、投標人資質等級及范圍:“自然資源部或原國土資源部頒發(fā)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是指自然資源部門或原國土資源部門頒發(fā)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 (3)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2.2投標截止時間現(xiàn)修改為:****年2月**日9:**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