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三都澳港區(qū)漳灣作業(yè)區(qū)**-**號泊位工程(房建部分)
答疑紀要(**1號)
各投標人:
本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的福州港三都澳港區(qū)漳灣作業(yè)區(qū)**-**號泊位工程(房建部分)(招標項目編號:E******************2),針對投標人的質疑,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作出如下答疑和補充:
一、答疑部分
問1、該項目招標控制價《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單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的項目編碼與招標控制價XML的不一致,請招標人明確。
答:詳見本答疑紀要“二、補充部分”第1點。
問2、請招標人明確該項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設備清單(投標階段)》。
答:無需提供。
二、補充部分
1、本項目招標控制價及工程量清單重新上傳,詳見本答疑紀要附件,請各投標人自行前往寧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 )下載,并采用更改后的EXCEL版、xml版招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制作投標文件,否則自行承擔后果。
2、本招標項目投標報價包含房建部分和室外道路堆場部分兩個子項,其中已標價工程量清單XML中上傳房建部分的,室外道路堆場部分只需提供EXCEL或PDF格式上傳在其他附件中,投標總報價需要兩個子項同時報價并匯總總金額。
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文件為準。本澄清、修改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約束作用,投標人請按上述要求執(zhí)行。各投標人應在開標前隨時登錄發(fā)布本項目招標公告的相關網站查看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若因投標人的疏忽而未及時發(fā)現(xiàn)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擔。
福建寧港港口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營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