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E**********************
宿遷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的 宿遷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隊(洋河中隊)、交警高速四大隊、洋河巡特警大隊智能化建設工程 已經 宿發(fā)改投資發(fā)〔****〕**0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 市財政和區(qū)財政分別承擔 ,出資比例為 **0% ,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宿遷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隊(洋河中隊)、交警高速四大隊、洋河巡特警大隊智能化建設工程 進行 公開招標 ,選定中標人。
1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
位于宿遷市洋河新區(qū),東至市政道路,南至發(fā)展大道北側空地,西至洋河站鐵路,北至鐵路旁空地。
1.2 工程規(guī)模:
總建筑面積約****0平方米,其中地下人防面積約****平方米。本項目投資約 ******5.**元。
1.3 工 期: **0 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時間: /
1.4 質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
a、合同簽訂后支付合同基價的**%作為預付款(承包人須提前提供保險擔保等額預付款擔保,可采用銀行保函、保證擔保形式),項目按進度按每兩月支付一次工程款,每次支付上兩月實際發(fā)生經現場(經委托人、監(jiān)理方共同確認的跟蹤審計報告)驗收合格工程量價款的**%(首次支付進度款時一次扣除預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基價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基價的**%,工程竣工結算審計結束后付至審計結算價款的**%,余款待缺陷責任期滿后付清(無息)。每次付款前,承包人應提供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合同基價=合同總價-暫列金額-工程按質論價費+設計變更+已完成的簽證,最終合同基價以業(yè)主認可的跟蹤審計報告為準。
b、委托人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規(guī)定承包人應支付的違約金;施工過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須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委托人項目負責人簽發(fā)付款證書后委托人方可支付。
因財政資金(或代建款項)未及時撥付至委托人、代建人處,造成委托人遲延付款的,委托人不承擔逾期付款責任。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均應提供正規(guī)合法發(fā)票,否則委托人有權拒絕付款。
代建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的委托人(宿遷市公安局)、監(jiān)理方共同確認的跟蹤審計報告、付款申請、完工證明、竣工驗收合格證明以及審計報告等。
1.6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 1 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智能化工程,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 .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 資格后審 ,資格審查方法: 合格制 。
3 .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
□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綜合評估法, 其中技術標部分是否采用遠程評標: ? 是 □ 否;
□ 合理低價法;
(1)投標報價(**分):ABC 合成法。評標基準價=(A×**%+B×**%+C×**%)×K,A=招標控制價×(**0%—下浮率△);B=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評標價除 C 值外的任意一個評標價,在初步評審后在有效投標報價中隨機抽取確定;抽取方式:若評標價在 A 值的 **%(及以上)范圍內,則該類評標價不納B值抽取范圍;若在A值的 **%-**% (含)、**%-**% (含)范圍內,則在兩個區(qū)間內各抽取一個評標價,與在A值的**%以下至規(guī)定范圍內的其他評標價合并后作為 B 值抽取范圍。若按上述辦法未能抽取 B 值,則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任意一個評標價(除 C 值外)中隨機抽取 B 值;C=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最低評標價;規(guī)定范圍內:評標價算術平均值×**%與招標控制價×**%之和下浮**%以內的所有評標價;若按上述辦法仍未能抽取B值,則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任意一個評標價(除 C 值外)中隨機抽取 B 值;C=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最低評標價;規(guī)定范圍內:所有評標價。下浮系數 K 取值范圍為 **%、**.5%、**%、**.5%、**%、**.5%、**%;下浮率△取值范圍為9%、**%、**%、**%、**%、**%、**%、**%; K、△值在解密前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上述招標控制價和評標價均應扣除專業(yè)工程暫估價(含稅金)后參與計算和抽取;本項目應扣除的專業(yè)工程暫估價(含稅金)為0元,開標時不再另行計算。說明:1、評標價扣除專業(yè)工程暫估價(含稅金)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評標價扣除專業(yè)工程暫估價(含稅金)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 1%的所扣分值為 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為 0.6 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2、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數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3、有效投標文件指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4、評標結束后,上述方法的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但評標過程中的計算錯誤可作調整。5、計算過程中的偏離率和分值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標總價合理性分析(3分):以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文件評標價分析算術平均值為 A〔當有效投標文件≥7 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 **%(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 4-6 家時,剔除最高報價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 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最高投標限價為 B,則:基準值=(A×**%+B×**%)×K3,k3=**%。注:1、投標報價高于或等于基準值的不扣分,投標報價每低于基準值 1%的,扣 0.3分,最高扣 3 分,偏離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扣分。2、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數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3、有效投標文件指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4、評標結束后,除計算性錯誤外,投標總價合理性分析基準值不因異議、投訴等任何原因而調整。
(3)技術標評審**分;
(4)投標人業(yè)績2分;
4 .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2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具備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該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4.3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具備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同時具備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
4.4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5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4.6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6.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4.6.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4.6.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4.7.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4.7.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7.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4.7.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4.7.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4.7.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4.8投標人擬派的授權委托人和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1個月社會養(yǎng)老保險或醫(yī)療保險繳納證明;
4.9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類似業(yè)績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 **0 萬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僅限公共建筑)施工業(yè)績,且擔任該業(yè)績項目負責人。 注:(1)業(yè)績證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fā)包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經加蓋公章的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⒐を炇兆C明不包括竣工驗收備案表〕,三者缺一不可。業(yè)績證明材料應能夠明確反映出投標人名稱、項目負責人姓名、竣工驗收時間(多個竣工驗收時間,以最后一次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量化指標(同 一指標出現不一致的,以最小的為準)、工程內容等內容。(2)如業(yè)績證明材料無法反映相應內容的,在投標文件中補充提供該業(yè)績建設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3)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業(yè)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不予認可。
4.**投標人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合懲戒有關規(guī)定詳見投標人須知 前附表),以及投標企業(yè)或項目負責人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 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列為失信行為記錄并在公示期內的,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4.**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 .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1 8 : 0 0 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 ****** ) 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免費獲取招標文件。
5.2投標人網上獲取招標文件需申領數字證書(CA鎖、標證通),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數字證書。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 .投標文件的提交
6.1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 ****年**月**日 **:** ;
6.2 開標地點: 本項目采用網上開標,需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
6.3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 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逾期上傳或者未上傳到 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異議投訴
7.1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 ** 日前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聯系方式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
7.2投訴事項聯系方式:
7.2.1投標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但就《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依法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咨詢電話: ****-******** 。
7.2.2工程建設項目異議、投訴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投標人須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投標人)”界面,點擊異議、投訴事項,按系統(tǒng)提示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證明材料及附件。投訴要件、處理流程詳見電子交易平臺。
8.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監(jiān)督部門:宿遷市數據局
9.聯系方式
| 招標人:宿遷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中建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址:宿遷市洪澤湖路 **3號 | 地 址:宿遷市宿城區(qū)東海大道**號興邦商廈****室 |
| 聯系人:李函 | 聯系人:張景原 |
| 電 話:**********1 | 電 話:**********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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