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4SH******4-2 |
|---|---|
| 項目名稱 | 上海中科光纖通訊器件有限公司**%股權 |
| 轉讓方名稱 | 上海中科磁記錄有限公司 |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上海中科磁記錄有限公司 |
| 轉讓比例 | ** |
| 掛牌價格 | 1,**7.3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讓方須提交《保密承諾函》原件(聯(lián)系人張經理,**********3)及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后,方可查閱在交易所備查的相關項目資料或開展盡職調查。2.其他詳見交易所備查文件。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無不良經營記錄。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并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意向受讓申請,并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1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xié)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2、信息發(fā)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采用協(xié)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tǒng)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信息發(fā)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的,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3、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交易價款支付至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賬戶。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交納保證金且通過資格確認,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fā)生其他違規(guī)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guī)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tǒng)進行有效報價的;②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③競買人通過競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guī)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3)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guī)定或其他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5、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書面承諾:(1)本方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交易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并自《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交易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支付至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2)本方同意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及轉讓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3)本方同意本次產權轉讓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yè)不得再繼續(xù)使用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的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xù)以國家出資企業(yè)子企業(yè)名義開展經營活動;(4)本方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內容,承擔全部相關風險。同意轉讓方按照標的股權實際狀態(tài)進行交易和交付,不因股權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轉讓方和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不得以不了解標的企業(yè)債權債務、資產狀況等原因終止項目成交工作的推進,否則轉讓方有權扣除本方交納的全部保證金。6、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僅為交易價款的作價依據,不作為本項目的交割依據。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及接受本次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及評估報告等文件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