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LN******8 |
|---|---|
| 項目名稱 | (****)****-1一臺報廢X射線斷層掃描診斷儀轉讓 |
| 資產類別 | 設備 |
| 轉讓方名稱 | 鞍鋼集團公司總醫(yī)院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鞍山市 |
| 掛牌價格 | 2.**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5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 轉讓事項說明 | 1、轉讓價格為增值稅含稅價(稅率**%),本次轉讓X射線斷層掃描診斷儀為報廢資產,已經拆機,不能再利用。設備新舊程度等情況以現(xiàn)場展示為準,評估報告和信息發(fā)布所載清單、數(shù)量僅供參考。在信息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自行前往標的所在地現(xiàn)場勘察,轉讓標的實物數(shù)量、質量以現(xiàn)場勘驗為準,由意向受讓方自驗并承擔責任;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2、自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轉讓合同》并將剩余轉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支付至沈陽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拒絕現(xiàn)狀接收、拒絕簽署《資產轉讓合同》、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轉讓方及沈陽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有權扣除受讓方保證金,收回轉讓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 3、轉讓標的移交完成后,發(fā)生的任何質量、安全、環(huán)境影響等問題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