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大豐區(qū)西河口路東側、健康路北側地塊項目招標公告
鹽城市大豐區(qū)西河口路東側、健康路北側地塊項目
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鹽城市大豐區(qū)西河口路東側、健康路北側地塊項目 已由 鹽城市大豐區(qū)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以 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大政服備〔****〕**7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鹽城市大豐區(qū)西河云境開發(fā)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建設采用:自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鹽城市大豐區(qū)西河口路東側、健康路北側地塊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江蘇建友興業(yè)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標段名稱:鹽城市大豐區(qū)西河口路東側、健康路北側地塊項目
2.2 建設地點:鹽城市大豐區(qū)西河口路東側、健康路北側
2.3 建設內容:鹽城市大豐區(qū)西河口路東側、健康路北側地塊項目施工總承包,包括本工程土石方、基坑圍護、土建安裝施工、設備購置并安裝調試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保修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相關資料的辦理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具體以招標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本合同協(xié)議書為準。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招標范圍調整的權利。
2.4 質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規(guī)模:鹽城市大豐區(qū)西河口路東側、健康路北側地塊項目總建筑面積約**.**萬㎡;招標人保留對上述工程規(guī)模進行調整的權利。
2.6 工程合同估算價:****7.**萬元
2.7 單位工程及招標范圍說明:鹽城市大豐區(qū)西河口路東側、健康路北側地塊項目施工總承包,包括本工程土石方、基坑圍護、土建安裝施工、設備購置并安裝調試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保修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相關資料的辦理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具體以招標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本合同協(xié)議書為準。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招標范圍調整的權利。
2.8 工程類別和技術復雜程度:
工程類別:□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術復雜工程: /。
2.9 工期:**0 日歷天(其中一期工期**0日歷天)。注:因電子投標系統(tǒng)緣故,投標時工期統(tǒng)一填寫**0日歷天。
2.**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否
□是
2.**.1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預留:
□是
■否: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且該項目屬于特大型工程
2.**.1.1面向中小企業(yè)預留的實施方式: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僅對企業(yè)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3.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業(yè)及資質等級: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專業(yè)壹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B類);
3.3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3.3.1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和破產等狀態(tài))。
3.3.2投標人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3.3.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xié)議;
3.3.4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本項目招標文件項目負責人有在養(yǎng)護期內的綠化養(yǎng)護、市政養(yǎng)護項目的,不屬于招標公告及文件規(guī)定的有在建工程。綠化養(yǎng)護、市政養(yǎng)護工程招標,對項目負責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6.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代理人、投標承諾的項目負責人從****年**月(含**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3.3.7申請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4資格審查可選條件:
3.4.1■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不少于 **萬平方米居住建筑工程(宿舍除外)施工業(yè)績。居住建筑劃分標準參照《建設工程分類標準》(GB/T****1-****)3.2.2條執(zhí)行。類似工程業(yè)績的有效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3年內(其有效期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計算)。類似工程業(yè)績須提交的材料詳見投標人須知3.5。
注:投標人如提供工程總承包(EPC)業(yè)績的,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在該工程總承包(EPC)業(yè)績中擔任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注: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不予認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認可:(1)項目負責人業(yè)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2)合同履行時,項目負責人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或者超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規(guī)模范圍執(zhí)業(yè)的;(3)項目負責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4)項目負責人違反規(guī)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
3.4.2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fā)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下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鹽城市大豐區(qū)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3.5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5.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 評標入圍 |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 1 | 中標候選人排序方法 | 本工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采取計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產生 3名中標候選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合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書面評標報告,依法確定中標人。 | |||
| 2.1.1 | 評標入圍條件 | 投標文件存在所列情況之一的,不再進行后續(xù)評標: 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按招標文件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 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期限;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 | |||
| 2.1.2 | 評標入圍方法和數量 | 評標入圍方法: (一)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小于等于**家時,全部確定為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二)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超過**家時, ■ 招標人直接確定以下方法一的評標入圍方法,確定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方法一:全部入圍法 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全部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 (三)是否在初步評審結束后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 ■是?!醴?。 (四)未入圍評標的投標人,不再參與后續(xù)的評標程序,其投標文件不再進行下一步評審。 (五)評標入圍結果調整方式: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評審或計算錯誤外,評標入圍結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 |||
| 初步評審 | |||||
| 2.2.1 | 形式性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投標人名稱與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證明材料。 | ||
| 投標函 簽字蓋章 | 投標函加蓋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簽字)。 | ||||
| 投標文件的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3.1.1的要求。 | ||||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
| 暗標 | 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暗標的要求。 | ||||
| …… | …… | ||||
| 2.2.2 | 資格評審標準 | 營業(yè)執(zhí)照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 資質等級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 項目負責人資質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 項目負責人 安全生產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 項目負責人其他要求 | 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 ||||
| 業(yè)績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 聯合體投標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1.4.2項規(guī)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無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一項情形。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
| 2.2.3 | 響應性 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guī)定。 | ||
| 工期 | 投標函中載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guī)定。 | ||||
| 工程質量 | 投標函中載明的質量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guī)定。 | ||||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guī)定。 |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guī)定。 | ||||
| 投標報價 | 無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3)不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項的規(guī)定。 | ||||
| 承諾書 | 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諾書。 | ||||
| 其他 | 無第三章“評標辦法”4.無效標條款所列情形。 | ||||
| …… | …… | ||||
| 詳細評審 | |||||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 2.3.1 | 分值構成 (總分**0分) | 評標是否分兩個階段進行: ■采用兩階段評標方式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評審或計算錯誤外,進入第二階段的投標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第一階段詳細評審分值構成: 施工組織設計: ** 分 投標人業(yè)績: 2 分 第一階段匯總得分是否帶入第二階段 ■是 □否 第二階段詳細評審分值構成: 投標報價:**分 | |||
| 2.3.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一、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后,由招標人代表從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隨機抽取一種。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有效投標文件是指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下同)的評標價(評標價是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下同)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 評標基準價=A×K,K值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后由 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5%、**%、**.5%、**%、**.5%、**%;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招標預算價為B,則: 評標基準價=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圍為:**%、**%、**%、**%、**%; K1的取值范圍為:**%、**.5%、**%、**.5%、**%、**.5%、**%; K2的取值范圍為:建筑工程為**%~**0%; Q1、K1值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后由 招標人代表 隨機抽取確定。K2的取值為:**%。 上述招標預算價和評標價均應剔除不可競爭部分后參與計算和抽?。粦蕹豢筛偁幍牟糠猪氃谡袠宋募杏枰悦鞔_,開標時不再另行計算。 二、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評標結束后,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核或者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評審或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核或者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核或者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三、本項目采用兩階段評標,未入圍第二階段評審的單位不參加評標基準價計算。 | |||
| 2.3.3 |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0%×(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 |||
| 詳細評審 |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
| 2.3.4(1) | 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 | 施工組織設計 評分評審 | (1)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的施工組織設計按照以下評審要點進行評分,施工組織設計中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他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不包含第(3)項篇幅扣分和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 (2)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點篇幅要求如下,每超過1頁的,扣0.**分。 (4)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必須采用“暗標”法進行評審。 各投標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年3月**日**時**分前抵達鹽城市大豐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鹽城市大豐區(qū)豐華國際大廈5樓(飛達東路**0號) )開標五室 并簽到,接受評標委員會要求其陳述及答辨測試。各投標人及相關人員需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項目負責人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并參與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陳述答辯。 | ||
| 評分因素 | 頁數要求 | 分值 | |||
| 1、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 | 不超過4頁 | 0.**-1.**分 | |||
| 2、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 不超過4頁 | 0.**-1.**分 | |||
| 3、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 不超過**頁 | 0.**-1.**分 | |||
| 4、施工過程各階段質量安全的保證措施 | 不超過**頁 | 1.**-2.**分 | |||
| 4、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 不超過**頁 | 1.**-2.**分 | |||
| 5、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 不超過**頁 | 1.**-2.**分 | |||
| 6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能源運輸工具、智能建造、綠色建造、綠色建材等應用 | 不超過**頁 | 1.4-2.**分 | |||
| 7、BIM等信息技術的使用 | 不超過5頁 | 0.**-1.**分 | |||
| 8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辨測試進行綜合評分,答辯采用暗標評審。 | / | 0-2.**分 | |||
| 2.3.4(2) | 投標人業(yè)績評分標準 | 企業(yè)類似工程業(yè)績
| 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不少于 **萬平方米居住建筑工程(宿舍除外)施工業(yè)績,居住建筑劃分標準參照《建設工程分類標準》(GB/T****1-****)3.2.2條執(zhí)行。每個得1分,最高得2分。 類似工程業(yè)績的有效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3年內(其有效期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計算)。本項計分材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3.5。 注:1、資格審查業(yè)績不參與計分。 2、投標人審慎選擇提供符合要求的業(yè)績,評委評審時資格審查表業(yè)績欄按順序進行審查,超出數量的業(yè)績不予審查計分,責任由投標人自負。 (注: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不予認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認可:(1)項目負責人業(yè)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2)合同履行時,項目負責人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或者超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規(guī)模范圍執(zhí)業(yè)的;(3)項目負責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4)項目負責人違反規(guī)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 |
2分 | |
| 2.3.4(3) |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 | 投標報價評審 | 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分,評標價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相應扣減得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偏離1%,扣減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 **分 | |
| 2.3.4(5) | 其他 | 不良記錄 | 該項為扣分項,對投標企業(yè)在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yè)不良行為管理系統(tǒng)里存在不良記錄,且在公示期內的進行扣分,按照系統(tǒng)里的扣分值直接在總得分里扣除。 | ||
1. 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評標入圍、初步評審、詳細評審的順序進行評審,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的規(guī)定確定中標候選人順序。
2. 評審標準
2.1 評標入圍標準
2.1.1評標入圍條件: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評標入圍方法和數量: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 初步評審標準
2.2.1形式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3 詳細評審
2.3.1分值構成
采用兩階段評標方式
第一階段詳細評審分值構成:
(1)施工組織設計: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投標人業(yè)績: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第二階段詳細評審分值構成:
(1)投標報價: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3.2評標基準價計算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3.3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3.4評分標準
(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投標人業(yè)績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投標報價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 評標程序
3.1 組建評標委員會
3.1.1評標委員會的組成: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評標專家組成,評標專家一般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
3.1.2評標委員會成員到達評標現場時應在簽到表上簽到(或通過門禁系統(tǒng)簽到)以證明其出席。
3.1.3評標委員會成員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遵守評標紀律和其他評標有關規(guī)定。評標委員會成員推選一名評標委員會負責人,負責評標活動的組織領導工作,評標委員會負責人與評標委員會其他成員有同等的表決權。
3.1.4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向評標委員會提供評標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數據,但不得帶有明示或者暗示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的信息。評標委員會負責人應組織評標委員會成員認真研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沒有規(guī)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3.2 采用兩階段評標方式
(一)第一階段評審
3.2.1評標入圍
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在初步評審前確定進入初步評審的投標人名單。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超過**家時,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辦法前附表載明的評標入圍方法和數量,確定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根據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評標入圍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評標入圍評審,有所列情況之一的,不再進行后續(xù)評標。
采用綜合評估法的,可在初步評審結束后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確定評標入圍的投標人。如采用在初步評審結束后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確定評標入圍的投標人的,具體要求應在評標辦法前附表中明確。
3.2.2初步評審
(1)形式性評審
評標委員會根據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形式性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無效標處理。
(2)資格評審
評標委員會根據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資格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無效標處理。
(3)響應性評審
評標委員會根據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響應性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無效標處理。
(4)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有異議,或者依照招標文件需要作出無效標決定的,應當重點核實有關事項,并將核實情況記錄在案。
3.2.3第一階段詳細評審
(1)先開啟商務技術文件,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投標項目負責人答辯)、投標人業(yè)績以及資格審查資料(實行資格后審的)等。評標委員會先進行初步評審,然后對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人的商務技術文件進行評審。根據第一階段匯總得分排在前若干名的,才能進入第二階段評標。
①按照投標人商務技術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投標人得分相同時,得分相同的單位并列排序;投標人得分家數為**個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標人得分家數為9-**個的,取前7名;投標人得分家數為8個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標人得分家數為3-5個的,則全部進入第二階段評標。投標人得分未進入上述規(guī)定名次的,不再進入第二階段詳細評審。
②取定投標人時,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時進入第二階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數的限制。
③第一階段匯總得分是否帶入第二階段,見評標辦法前附表2.3.1項規(guī)定。
(2)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3項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
①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3.4(1)項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得分A;
②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3.4(2)項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投標人業(yè)績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得分B;
③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3.4(5)項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投標人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得分E。
(3)第一階段詳細評審過程中,出現第三章“評標辦法”4.無效標條款所列情形的,其投標作無效標處理。
(二)第二階段評審
開啟所有投標人的報價文件,宣布進入第二階段評審入圍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方法進行評審。評標委員會僅針對進入第二階段評標的投標文件進行第二階段評審。
3.2.4第二階段詳細評審
(1)投標報價重點評審
第二階段詳細評審,評標委員會首先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和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進行評審。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fā)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設有最高投標限價時明顯低于最高投標限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或者工程成本的,有可能影響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進行澄清、說明,投標人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做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被否決。
招標人認為投標人的投標價有可能無法完成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所有工程內容的,招標人可以在第二詳細評審階段以書面方式提請評標委員會對該投標人的投標價進行重點評審,評標委員會認為招標人的提請合理的,按照上述評審辦法對投標人的投標價進行重點評審;評標委員會認為招標人的提請不合理的,可以拒絕招標人的提請并做出書面說明。
(2)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3項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①按本章第2.3.4(3)項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投標報價計算出得分C;
(3)第二階段詳細評審過程中,出現第三章“評標辦法”4.無效標條款所列情形的,其投標作無效標處理。
3.2.5評標過程中,造價數據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有效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四位,小數點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招標人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在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前附表中明確計算細則。)
3.2.6投標人最終得分(第一階段匯總得分帶入第二階段)=A+B+E+C。
3.2.7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其投標作無效標處理。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國家有新的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3.3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補正
3.3.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3.2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3.3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3.4投標人拒不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其投標。
國家有新的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3.4 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直接確定中標人
3.4.1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在推薦中標候選人時,應遵照以下原則:
(1)評標委員會按照最終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據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中標候選人數量,將排序在前的投標人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2)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少于三個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對有效投標是否仍具有競爭性進行評審。評標委員會一致認為有效投標仍具有競爭性的,應當繼續(xù)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對有效投標是否仍具有競爭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否決全部投標。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記載論證過程和結果。
3.4.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的,評標委員會按照最終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確定排名第一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3.4.3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3.5評標爭議處理
3.5.1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應獨立評審,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3.5.2評標委員會成員對同一事項有不同意見,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評標委員會成員分別陳述意見;
(2)集體討論;
(3)評標委員會成員表決;
(4)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確定結果。
評標委員會成員的不同意見以及最終處理結果,應當如實記入評標報告。
3.5.3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書面決議或評審結論持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書面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評標報告應當注明該不同意見。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書面決議或評標報告上簽字且不書面陳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書面決議或評標結論。評標委員會應當對此書面說明并記錄在案。
3.5.4在評標過程中,招標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導致評標工作無法進行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停止評標工作,與招標人溝通并作書面記錄。招標人確認后,應當修改招標文件,重新招標。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投標人合理選擇下載招標文件時間,逾期未下載造成無法提出答疑、無法投標等情形的,責任自負)。
6.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槐菊袠斯婕罢袠宋募小半娮诱袠送稑私灰灼脚_”是指: ****** 。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截止時間為:****年3月**日9時**分。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投標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標文件遞交,“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拒絕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標單位未按照招標文件約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參與投標解密報價的、投標承諾的人員不到場以及其他不良行為,將會被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yè)不良行為管理系統(tǒng)記錄,影響后續(xù)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請各投標人誠信投標、確保履約。
8.2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8.3本工程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并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鹽城開標大廳系統(tǒng)”,按系統(tǒng)提示完成開標流程。因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制作工具下載地址: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下載中心--廣聯達制作工具下載(******)。移動CA驅動、硬件CA驅動下載地址:******
8.4“鹽城開標大廳系統(tǒng)”網址為:******
8.5本項目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從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tǒng)中獲取下載的材料,需要投標人先注冊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管理平臺完善資料,登錄網址為 ******
8.6在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tǒng)維護人員聯系方式:**5-********
(2)系統(tǒng)操作指導請聯系:廣聯達****-********或****-********
(3)使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CA互聯互通助手登錄遇到問題請聯系:CFCA鹽城專線:**********2 江蘇數科CA(原國信CA)鹽城專線:****-********
(4)在移動CA辦理、登錄系統(tǒng)、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請聯系:標信通APP:**0-**8-**** 蘇招通APP鹽城專線:**********2 蘇e通APP:**0-**5-**** 新點標證通APP:**0-**8-****
8.7本工程投標時,關于項目部人員要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項目部其他人員施工時按現場管理規(guī)定要求及蘇建建管[****)**6號、蘇建建管[****〕**1號文要求配備到位(施工過程中國家、江蘇省有最新文件要求,按最新文件要求執(zhí)行)。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招標公告同步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同步發(fā)布。
**.聯系方式
招標人:鹽城市大豐區(qū)西河云境開發(fā)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qū)人民北路**8號
聯系人:楊陽
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建友興業(yè)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市大豐區(qū)黃海東路**號(恒達世紀新城**幢四樓)
聯系人:單鈺鋒、王波
電話:**********6、************
郵箱:****
**.2相關部門
招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 鹽城市大豐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聯系人:王先生,聯系電話:****-********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 (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