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上海市靜安區(qū)金鷺幼兒園(總園)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上海市政府采購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7-********
項目名稱:上海市靜安區(qū)金鷺幼兒園(總園)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預算編號: ****-********7, ****-K********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 ******0元 ( 國庫資金:******0元;自籌資金:0元 )
最高限價(元): 包1-******5.**元
采購需求:
包名稱: 上海市靜安區(qū)金鷺幼兒園(總園)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數(shù)量: 1
預算金額(元): ******0.**
簡要規(guī)則描述: 本項目位于永興路**9號,雨污分流改造及恢復
說明: 當前采購包不允許聯(lián)合體、不允許合同分包
合同履約期限: **日歷天
本項目( 否 )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包號 | 包類別 | 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執(zhí)行信息 |
| 1 | 工程 | 是否適用本國產品標準:否。 |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次采購若符合政府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鼓勵環(huán)保產品、扶持福利企業(yè)、支持中小微企業(yè)、支持監(jiān)獄和戒毒企業(yè)、扶持不發(fā)達地區(qū)和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以及限制采購進口產品等政策,將落實相關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2、未被“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其以上資格;
(3)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及其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4)本項目不允許供應商組成聯(lián)合體;
(5)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以在“信用中國”網站(******)和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的信用記錄為準]。
(6)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三、獲取采購文件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年**月**日 **:**(北京時間)
地點:黃浦區(qū)瞿溪路**1號**1會議室
五、響應文件開啟
開啟時間: ****年**月**日 **:** (北京時間)
地點:黃浦區(qū)瞿溪路**1號**1會議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磋商所需攜帶其他材料:①屆時請供應商代表持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時所使用的數(shù)字證書(CA證書)及備用紙質響應文件(壹正叁副)前來參加磋商,另請自帶無線上網卡及可無線上網的筆記本一臺(筆記本電腦應提前確認是否瀏覽器設置、CA證書管理器下載等,確保和CA證書匹配可以正常登陸上海政府采購網);②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相應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和原件(除密封于商務響應文件內外,還應單獨再準備一份,無需密封)。
(2)發(fā)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3)響應單位應在響應截止時間前盡早加密上傳響應文件,電話通知代理機構進行簽收,并及時查看代理機構在電子采購平臺上的簽收情況,打印簽收回執(zhí),以免因臨近響應截止時間上傳造成代理機構無法在響應截止前完成簽收的情形。未簽收的響應文件視為響應未完成。
本項目為預留采購份額采購項目,預留采購份額措施為整體預留
八、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靜安區(qū)教育局(本部)
地 址:上海市靜安區(qū)和田路**5號
聯(lián)系方式:**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上海頤群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黃浦區(qū)瞿溪路**1號**1室
聯(lián)系方式:**********5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 王楠楠
電 話: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