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勞務技術服務項目 成交結果公告
一、 項目編號: JX-CG-CS-**2 ****
二、項目名稱: 涇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勞務技術服務項目
三、成交信息 :
供應商名稱:安徽徽州文物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黃山經濟開發(fā)區(qū)梅林大道**號(黃山徽文化產業(yè)園綜合辦公樓**3室)
成交金額:捌拾玖萬貳仟元整(******.**元)
供應商的評審報價:捌拾玖萬貳仟元整(******.**元)
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 服務類 |
| 名稱:涇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勞務技術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情況,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國務院決定于****年**月起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明確不可移動文物的數量、分布、特征、保存現狀、環(huán)境狀況等情況,建立國家不可移動文物總目錄,為系統廓清我國文物資源家底、準確判斷文物保護形勢、科學制定文物保護政策提供依據。****年1月**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發(fā)布《關于做好第四次文物普查的通知》,涇縣人民政府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制定了《涇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對縣域范圍內的約**0處文物單體進行普查,詳見采購文件。 服務要求:滿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務要求。 服務時間:根據普查要求,完成階段性任務,至普查驗收通過結束。其中文物普查實地調查部分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報表填報、報告編制等工作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個月內完成。 服務標準:滿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務標準。 |
五、評審專家名單: 陳喜友 、彭仁奎 、甘勝利 (采購人評委)。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招標代理費參照“發(fā)改價格[****]**9號”文件的**%計費。
2、金額:****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 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涇縣文化和旅游局、安徽中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涇縣涇川鎮(zhèn)同心路山口社區(qū)居委會大樓3樓、涇縣綠陽后街,聯系電話**********7,**********9。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資源電 子交易系統提出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詳見服務指南-政府采購在線質疑操作手冊)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涇縣財政局(地址:涇縣涇川鎮(zhèn)桃花潭西路**6號、電話:****-******2)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1.3、被質疑人名稱;
1.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1.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1.6、必要的法律依據;
1.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2.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2.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 涇縣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涇縣涇川鎮(zhèn)同心路山口社區(qū)居委會大樓 3樓
聯系方式: **********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 安徽中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涇縣綠陽后街
郵箱: ********1@qq.com
聯系方式: **********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甘先生、程工
電話: **********7、**********9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標的信息: 主要標的信息.pdf
3、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中小企業(yè)聲明函.pdf
涇縣文化和旅游局
安徽中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