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河北區(qū)土地整理中心機關 河北區(qū)津浦南路(南口路-博學道地道)道路及配套管線工程苗木遷移項目 (項目編號:A****-**-**8-**3)中標公告 發(fā)布日期:****年**月**日發(fā)布來源:天津市河北區(qū)土地整理中心機關 一、項目編號:A****-**-**8-**3 二、項目名稱:河北區(qū)津浦南路(南口路-博學道地道)道路及配套管線工程苗木遷移項目 三、中標信息 第1包 :
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的供應商評審報價: 第1包 :
四、主要標的信息 第1包 :
五、評審專家名單: 評審專家:張亦平,石會平,林穎,劉昕,張頔 采購人代表:昝新,李曉方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費用收費金額(元):****6 2.代理費用收費標準: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其中中標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招標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投標人提出質疑的,應提供質疑書原件。質疑書應當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投標代表簽字并加蓋投標人單位章,質疑書由授權的投標代表簽字的應附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投標人對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作出答復的,可在答復期滿后**個工作日內,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程序,向財政部提出投訴。特別說明:(1)在政府采購活動及相關質疑、投訴工作中需計算工作日的,國務院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延長假期作為公休日,不計入工作日。(2)如有質疑,采購人及招標代理機構以郵件形式進行接收。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天津市河北區(qū)土地整理中心機關 地址: 天津市河北區(qū)翔緯路**9號 聯(lián)系方式:**********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qū)環(huán)島西路**號梅江中心大廈**層 聯(lián)系方式:**********1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李曉寧 電 話:**********1 十、附件 《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中小企業(yè)聲明函.pdf 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年2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