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4(2) | 勘察綱要設計大綱評分標準 | |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招標項目的理解和總體勘察設計思路 | 5.0 | 對招標項目的理解和總體勘察設計思路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進行評審,優(yōu)得5-3分, 良得3-2分,一般得1-0.1分,無則不得分;本項最高得5分。 | 對招標項目的理解和總體勘察設計思路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進行評審,3分<優(yōu)≤5分,2分<良≤3分,0分<一般≤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項最高得5分。 |
| 勘察設計工作的目標、任務明確,采用的標準、規(guī)范、依據(jù) | 5.0 | 對招標項目的勘察設計工作的目標、任務明確,采用的標準、規(guī)范、依據(jù)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進行評審,優(yōu)得5-3分, 良得3-2分,一般得 1-0.1分,無則不得分;本項最高得5分。 | 對招標項目的勘察設計工作的目標、任務明確,采用的標準、規(guī)范、依據(jù)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進行評審,3分<優(yōu)≤5分,2分<良≤3分,0分<一般≤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項最高得5分。 |
| 勘察設計的重點、難點分析和解決方案 | 5.0 | 對招標項目勘察設計的重點、難點分析和解決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進行評審,優(yōu)得5-3分, 良得3-2分,一般得 1-0.1分,無則不得分;本項最高得5分。 | 對招標項目勘察設計的重點、難點分析和解決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進行評審,3分<優(yōu)≤5分,2分<良≤3分,0分<一般≤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項最高得5分。 |
| 勘察設計工作進度計劃及工作量安排 | 5.0 | 對招標項目勘察設計工作進度計劃及工作量安排清晰、深度詳盡、可行,滿足工程需求;優(yōu)得5-3分, 良得3-2分,一般得 1-0.1分,無則不得分;本項最高得5分。 | 對招標項目勘察設計工作進度計劃及工作量安排清晰、深度詳盡、可行,滿足工程需求;3分<優(yōu)≤5分,2分<良≤3分,0分<一般≤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項最高得5分。 |
| 勘察設計質(zhì)量、保密等措施 | 5.0 | 質(zhì)量、保密等措施全面、有效、可行,滿足工程需求;優(yōu)得5-3 分,良得3-2分,一般得 1-0.1分,無則不得分;本項最高得5分。 | 質(zhì)量、保密等措施全面、有效、可行,滿足工程需求;3分<優(yōu)≤5分,2分<良≤3分,0分<一般≤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項最高得5分。 |
| 勘察設計后期服務等措施 | 5.0 | 具有后期服務承諾書,配備后期服務人員及具有具體后期服務內(nèi)容等措施全面、有效、可行,滿足工程需求;優(yōu)得5-3分,良得3-2分,一般得1-0.1 分,無則不得分;本項最高得5分。 | 具有后期服務承諾書,配備后期服務人員及具有具體后期服務內(nèi)容等措施全面、有效、可行,滿足工程需求;3分<優(yōu)≤5分,2分<良≤3分,0分<一般≤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項最高得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