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政務服務大廳優(yōu)化改造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XCS-CG-CS-******8
二、項目名稱:宣城市政務服務大廳優(yōu)化改造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宣城城建裝飾有限責任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qū)竹苑路與文苑路交叉口西北**5米文房四寶產業(yè)園1號樓
成交金額:******0.**元
評審報價:******0.**元
評審總得分:**.**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 序號 | 名稱 | 施工范圍 | 施工工期 | 項目經理 | 執(zhí)業(yè)證書信息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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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城市政務服務大廳優(yōu)化改造項目 | (一)A 區(qū)大廳裝修改造。其他內容詳見附件 | **日歷天 | 汪進生 | 建筑工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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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內容詳見附件 | ||||||
五、評審專家名單:張修南、楊焱、王哲??(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采購文件成交服務費。
2、金額:****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宣城市數據資源局、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宣城市梅園路政務中心7樓、宣城市梅園路香江金郡東區(qū)**棟3樓,聯系電話:****-******2、****-******1。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提出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詳見服務指南-政府采購在線質疑操作手冊)。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不滿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宣城市財政局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1.3被質疑人名稱;
1.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1.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1.6必要的法律依據;
1.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2.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2.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宣城市數據資源局
地址:宣城市梅園路政務中心7樓
聯系方式:****-******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園路香江金郡東區(qū)**棟3樓
聯系方式:****-******1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曹科長、劉工
電話:****-******2、****-******1
十、附件
1、采購文件
2、主要標的信息
3、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宣城市數據資源局
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4月**日
采購文件.pdf 主要標的信息.pdf 中小企業(yè)聲明函.pdf